《人民日报》刊登了《抓住关键少数实行终身问责》的文章。一看这题目就让人觉得有点官腔套话的味道。法律对违法犯罪的人,尚不实行终身追诉,有个最长时限,超过时间就不再追究了。何况政府官员尤其领导人,工作中是否有滥用乱用权力,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行为,政府政绩如何,人们是心知肚明的。并不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来检验,才可能看出端倪。就算一项工程建设,效益如何,工程质量达不达标,只要工程验收时都认真负责了,也是能够发现问题的。并不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检验才能得出结论。对政府官员尤其领导人的问责处罚,应该重在当时。譬如,临泉县第四初级中学十几年违法收费几千万的小金库,换了校长小金库的钱那去啦?有人反映纪检同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新任校长为了遮人耳目在县财政局立个账户存了30万,说是小金库的钱上缴财政啦,这件事过去了,问题想查也查不清了。后来处理,难度无疑会大大增加。这也许是法律对刑事案件设定追诉期的原因吧。我们现在对政府官员尤其领导人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做不到及时和严格地问责处罚,却大喊要实行终身问责。眼前的责任都追究不了,何谈终身问责。这不是官腔套话吗?
为什么我们形成了不健康的官场生态环境?
政府官员是为人民办事,就像我们说的是人民公仆。仆人为主人干事,事情干得如何,真正关系的是主人的利害得失。只有主人——人民才会高度重视政府官员的工作。才会对政府官员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严厉的问责处罚,而不在乎得罪人了。你不好好工作,影响的是我的利益,我还会在乎得罪你,而不给予严厉的问责处罚吗?别人也能理解了。这是民主国家当选政府领导人组建行政团队时,想用谁就用谁;不用即走人,却没有人因为丢了饭碗而心生怨恨的原因。
我们现在形成了不健康的官场生态环境,政府官员铁交椅铁饭碗,撤职开除这些激励人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最有效的措施,无人敢实行,在官场销声匿迹。政府官员尤其领导人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根本得不到严厉的问责处罚了。原因关键在政府官员尤其领导人的前途命运没有掌握在人民手中,他的职务不是由人民来决定的。导致人民对他们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处罚不了了。
可我们现在面对官场上问责处罚根本严不起来的现实,不是认真探讨问题的原因,却还唱高调,要终身问责。这不同样在打官腔说套话吗?
临泉教育双口哈哈笔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