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四字法”规范农民建房
一是明“界”。
以每个乡镇为单位,在2013年编制的《临泉县
村庄布点规划》的基础上,历时一年半,完成了中心村边界划定规划方案。全县规划确定了320个中心村,
划定了中心村建设范围和明确了用地规模,同时明确保留自然村和规划撤并村。在边界划定期间,恰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在县规划局、国土局及各乡镇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镇村“两规融合”,大大促进了镇村土地科学化、集约化利用。
二是定“规”。制定《临泉县村镇建设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在集镇上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大于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层数不超过2层,规划还要求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划定禁止农民建房的区域;中心村利用原宅基地进行建设,宅基地面积不大于2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新规划宅基地面积不大于16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保留自然村只允许利用宅基地进行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大于2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
;规划撤并自然村原则上不再进行审批新建房屋。规定还明确了农民建房以及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县城乡规划局统一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核发农民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是修“图”。编订农村住宅建房参考图集。县城乡规划局与住建局制定了面积适宜、风格适宜、造价适宜的住宅图集供村民建房时参考选择
,共推荐房型10几种,印发1000份,送至每个乡镇不少于6本,每个行政村不少于2本。
四是绘“美”。县城乡规划局安排规划专员长期配合美丽办、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引导农民按照村庄规划合规建设。
从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开始至今,已编制近10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规划,例如杨桥镇朱腰庄、白庙镇鲁阁村、老集镇东马寨、滑集镇石庄村。
县城乡规划局将按照“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和县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村镇农民规范建房,建设美丽宜居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