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抱怨临泉的环境脏乱差
那到底临泉城区每天能产生多少生活垃圾?
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
205.5吨!
而与之相对应的
我县目前从事环卫行业的人员不到700人
难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
改善临泉生态环境
建设文明城市
昨天下午我县召开
临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
经营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等
共计20名代表参加听证会
鉴于该规定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广泛听取并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县发改委(物价局)对定价听证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起草说明,使与会人员对制定依据和方案有了更加透彻的了解。下面咱们就来看看大家都关心的具体内容
征收范围
凡在我县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各学校、医院、宾馆、旅社、招待所、浴池、各营业门面房、营业面积100㎡及其以上的商场、饭店、酒店、茶座、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理发店、各营运车辆、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车辆冲洗点、各类饮食摊点、流动摊位、城区内各生产经营企业,均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针对拟定的三个收费标准
现场代表对方案三给以了认可和肯定
并对方案细节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先来了解一下
拟定方案三
征收标准:
1、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两月一***,每月用水低于3吨的住户,免征,高于3吨的,4元/户·月,由水厂代征;
2、学校:按在校师生人数,5元/人·年,由教育局代征;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在册职工人数征收,5元/人·月,由县环卫站征收;
4、医院:职工按5元/人·月,床位按0.5元/床位·天的标准,由卫计委代征;
5、旅店业、餐饮业、***业(含网吧)、广告装琐业,按0.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小吃摊点按1元/桌·天的标准,由市场监管局代征;6、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0.15%比例,由住建局代征;
7、集贸市场经营摊点,10元/每摊位·月,由商务局代征;
8、营运客车、城市出租车(含公交车),0.5元/位·月,由交通局代征。
9、经营性门面房,营业面积低于200平米的,20元/间·月;营业面积超200平方的大型商场,每平方0.1元·天,浴池按床位、柜位0.5元/个·天,由各街道代征;
10、机关事业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费(含处理费)按230元/月的标准,由环卫站征收;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费(含处理费)按230元/吨的标准,由街道办代征。
11、社会团体、及其它企业,按在册职工人数征收,5元/人·月,由街道办代征;
12、其他未列出的,参照上述标准征收。
征收方式:
为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直接征收或委托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本着简单、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式按月或按年收取。
值得一提的是
针对城市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
免征
听证会后将会对
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完善
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后
将会出台正式的收费标准文件
“谁污染,谁付费”
是环境管理最基本的原则
收费不是目的
只有人人都关注环境卫生
才能还临泉一片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