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上午,我们到牛庄派出所户籍室为新生儿上户口,已经带了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双方身份证,后来户籍民警告知还要带两个结婚证,一个女方的结婚证不行,并且女方本人不来还要有委托书以及还要带着小孩子的父亲的户口本。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就去拿,等我们把证件补齐后,又来到了牛庄派出所,当时就发现户籍民警不在户籍室了,一位女辅警说下午再来办!又好吧,只能下午再来。等我们下午再把全部材料拿到派出所户籍室时,又被告知社区还要出个入户证明,没有社区证明还是入不了户!我现在只想说为什么不能一次性告知呢?再说了你们这样的要求是安徽省户政规范所要求的吗(安徽省户政要求新生儿上户口要求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即可,没有所谓的社区证明啊,况且上午去派出所之前还打过电话给派出所,接电话的民警同志也是说到齐上述四件即可)?希望牛庄派出所能真的为老百姓考虑一下,我们也是上班的人,哪里能经得起这样来回折腾呢!这与中央简化办事流程,让老百姓少跑腿的为民服务精神不相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