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提升脱贫攻坚整体水平,临泉县下发 《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五个严禁”的通知》(办[2018] 68号)。
一是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在识别认定扶贫对象、落实帮扶政策、实施帮扶措施、发放扶贫项目资金等过程中,打招呼、讲人情、厚此薄彼、优亲厚友。
二是严禁套取资金。严禁在落实扶贫项目资金过程中利
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或借机向贫困对象索取财物。
三是严禁插手或承建扶贫工程。严禁镇村干部插手或承建本辖区内以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或以补贴形式建设的各类工程。严禁镇村干部从以上建设工程中以任何形式收取回扣、索取佣金或获取其它好处。
四是严禁帮扶不实。严禁弄虚假,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要与帮扶对象心贴心交流,摸清实情,制定实际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严禁离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上门填写,基础信息必须准确,帮扶措施必须细致,帮扶成效必须真实,内容填写要规范、及时。严禁在办公室集中填写《扶贫手册》。
《通知》还明确,凡违反“五严”纪律的,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问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给予停职检查、责令辞职、降职、免职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据了解,临泉县纪委对全县扶贫攻坚“百日行动”督查暗访发现的纪律意识差、缺岗顶岗、未按照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人员、AB岗设置擦边球、走读式工作、作风漂浮,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启动了问责机制,给予某镇一党委委员严重警告处分,报请县委同意免去其党委委员职务;给予某镇一党委委员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其他20名干部、18家单位进行严肃问责,责令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写出深刻检查。(县残联 高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