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本人在17年10月14号交的18年新农合保险,在今年18年12月4号,大女儿生病前往县院治疗,当时是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的,当然药费只有100多块钱,到县医院退钱的时候不仅仅是单子上面写多少钱医院里面就收了多少钱,当时我也没在意,就在到家看了一下收费清单就很纳闷怎么没报销,过来一会就去当我们庄的医院查了一下新农合,工作人员告诉我18年的没有缴费,我找到了我们庄的新农合负责人,他告诉我交过了,他把18年的新农合清单给我看了一下,结果把我的身份证号码输入错了,,,,,,请问一下临泉的父老乡亲这个时候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