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6日)起至12月底临泉城区最严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就要开始啦!此次行动由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强强联合执法。
7月6日至12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
在城区(光明路、临鮦路、城中路、教育路、人民路、交通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严肃整治机动车违法占用道路、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行为,严肃整治“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或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二)严肃整治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不按指示方向停放及越线停放行为。
(三)严肃整治商贩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道路或停于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宣传促销等)。
(四)严肃整治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其他违法行为。
(五)严肃整治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其他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予以罚款、记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00元;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3分,罚款200元。
(二)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规定,予以警告、罚款。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群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58-6481601;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临泉交管大队”、微博号“临泉交警在线”,拍摄发送违停车辆照片,要求在机动车前方、侧面、后面各拍摄一张照片,能够清晰反映车型、车身颜色、车牌、拍摄背景等相关要素,并注明地点、拍摄时间。
前期宣传引导活动已经结束,这一周,临泉交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张贴致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3万余张,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临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