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出台《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工业厂房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园区国有工业厂房租赁管理。
《办法》规定了园区各部门职责分工、管理流程以及其他事项。对于承租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租金或欠租金额较大的(如:拖欠一年以上或欠租10万元以上),报请园区领导同意后,立即启动诉讼程序,依法追缴企业欠租,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收益。对于承租企业未完成合同约定年纳税贡献的,由园区约谈督促,责令企业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将未完成的税收部分,作为违约金以现金补齐,否则,按合同约定的法定程序办理。
据了解,园区还将对正在进行违法生产经营或因违法经营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严重违反园区业态要求的,擅自转租的、拒不服从标准化厂房管理的各类企业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清理。(临庐产业园 牛美、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