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制定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有系统地开展了相关工作,累计查办查处行政案件1万余起,追缴、罚没款项近6000万元。在社会治安领域专项整治中,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全县九类公开性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40.3%,立案数同比下降48.8%。我县于10月份顺利实现国家级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摘帽”。
在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中,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排查整治,制定“一村一策”开展整改。联审村(社区)“两委”干部3443人,取消任用资格126人。
在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中,打掉涉嫌“套路贷”犯罪团伙6个,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返还储户资金393万元。排查皮革、建筑建材、商贸流通等领域税收重点行业658户,查补税款2486万余元,加收罚款和滞纳金216万余元。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中,清理住建部列入注册人员社保异常人员783人次,强制注销84人次;整顿房地产开发公司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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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中,围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涉黑涉恶八种行为,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000余件,罚没金额2000余万元。整顿燃气行业48家,移送公安机关92人。
在资源环保领域专项整治中,开展“小产权房”专项整治,依法查处99宗“小产权房”违法占地行为,收缴违法占地罚款474余万元;拆除违法建筑25宗、拆除建筑物面积35620余平方米,完成没收违法所得78宗、违法所得入库金额1942万余元。开展农村违法用地清查整治,清理砂石厂、木材加工堆放场、废品收购点及农民违法建房等违法占用耕地363处,恢复耕地面积1337余亩。巡查发现河道非法采砂11起,现场销毁7起,立案4起已结案。拆除拦河网14处,取缔三无渔船18艘。
在教育卫生领域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0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9份;查处各类非法行医人员197人,罚没165万余元,拆除非法医疗广告101块,移送公安机关8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行政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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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中,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3980余家次,立案查处72起。
在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中,立案查处违法运输经营车辆2400余辆,罚款约1400万元。县纪委监委针对交通运输治超领域乱象,先后对县交通局治超办分管领导和涉嫌***的“带车黄牛”采取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判决已生效。同时给予10名交通治超系统工作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公检法纪四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薄弱环节,向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发出“三书一函”90余份,督促加强监管,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