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家报名。商家通过“消费券核销端”(餐饮、旅游)报名参与活动。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0:00至12月31日24:00。
2.消费者领券。消费者通过皖事通App,在【临泉】栏目下选择“临泉县(第三期)消费券”,进入消费券申领界面。餐饮消费券为随机发放200元、100元、50元面值,每人领取一次;旅游券为定额发放40元、20元面值,两种面值每人可领取一次。
3.消费者用券。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或旅游消费时,打开“我的消费券”提供核销码给商家,商家输入消费者本次消费的总金额和消费券核销码,即可用券。
(一)餐饮消费券单笔消费金额超过消费券面值的2倍(含2倍)以上方可使用,可同时使用多人多张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领券后30日内使用,逾期作废。
(二)旅游消费券每人一次仅可使用一张,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以同时兼容景区其它优惠活动。领券后30日内使用,逾期作废。
4.商家凭券***。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后,通过扫描商家付款“二维码”,支付抵消消费券后的剩余费用,付款到县财政局指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商家通过“消费券核销端”上传相应消费清单和消费券,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后三日内返还商家相应的全部消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