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雄争霸的春节档
贾玲导演的处女作《你好,李焕英》
通过讲述
一段穿越时空的母女亲情故事
获得了不少影迷的安利
票房和口碑一路逆袭飙升
成为实至名归的一匹黑马
截止今晨(22日)最新数据,《你好,李焕英》以40.52亿票房后来者居上,反超了《唐人街探案3》的40.24亿,目前位列中国电影史上“40亿俱乐部”的第5位,在它之上的,分别是《战狼2》《哪吒之魔童降世》《流浪地球》和《复仇者联盟4》。
而《你好,李焕英》票房如此火爆
贾玲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
乐于调侃的网友
还扒出她曾接受采访称
电影票房
▽
而如今,电影票房已破40亿,针对“瘦成闪电”这事儿,贾玲回应说:“我经常和我姐说,减肥是一件循序渐进的事情,这次太突然了,没做好准备,要知道有那么高的票房,3年前就开始减肥了。”
不过,很多贴心的网友还是选择了为贾玲“解围”:“不是非要减肥,健康快乐就好”,因为胖其实也给贾玲带来了一定的烦恼:“今年确实有点太胖,影响到身体健康,我自己也有点忍不了。电影下映就开始减肥,其实现在已经开始减了,但离瘦成闪电没那么快。”
那么,热闹过后,法律上
没有“瘦成闪电”算不算违约呢?
法治日报采访了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余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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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贾玲所言票房过30亿就瘦成闪电的言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结合贾玲发表要瘦成闪电言论的视频来看,她当时在接受媒体采访,看得出氛围比较轻松欢乐,不难被理解为是美好的期待,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而且瘦成闪电这一表述本身也并不精确,没有固定的标准。
因此,贾玲的“承诺”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属于戏谑行为。
☉如果贾玲没有瘦成一道闪电,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贾玲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贾玲的“承诺”的法律性质应该属于戏谑行为,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更没有订立合同,因此,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眼看着《你好,李焕英》
直奔50亿票房而去
不少网友好奇
作为这部电影的
导演、编剧、主演以及***方之一
贾玲能赚多少钱呢?
中国电影票房分账方法是这样的,所有影片收获的票房总额,即总票房,需要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其次,需要缴纳3.3%特别营业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并缴纳。上述两项,5%+3.3%=8.3%,被称作“不可分账票房”;而剩余的91.7%即为“可分账票房”或“净票房”。此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会征缴净票房的1%至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最后剩下的这部分票房,即净票房扣除中数代理费后的票房,由电影院分享50%、院线分享7%,制片方和发行方共计分享43%。而出品方与发行方也会进行分账,一般情况下,发行方会与出品方约定,收取扣除了“中数代理费”的净票房的5%至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以此计算,出品方可获取28%至38%票房。据了解,“李焕英”有7个出品方、18个联合出品方,其中包括了贾玲自己的公司。
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
业内人士表示
该片的保底票房收入为15亿元
超过15亿元的票房部分
贾玲会有分红
加上她公司从票房的分成
如果最后总票房为50亿
贾玲应该至少可以赚2亿!
看完真是涨知识
你为票房做贡献了吗?
来源:人民日报、新民晚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法治日报、老板说的对、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