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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乡村巡回审判
一堂特别的禁毒普法课
4月26日上午,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在临泉县姜寨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审判,10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
Law
2020年11月初,被告人李某(安徽临泉县人)受朱某(河南漯河人)委托,欲向被告人张某(河南新蔡县人)购买毒品海洛因。11月1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向张某购得7克毒品和30克毒品底料后,李某私自将少量毒品底料掺入毒品中,乘车至漯河的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李某身上查获一包嫌疑毒品12.25克、一包毒品底料24.86克,经阜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分别检出海洛因、咖啡因成分。后公安民警又将张某抓获,查获一包嫌疑毒品0.11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直击庭审
上午9时,临泉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法庭准时开槌。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一系列庭审程序,被告人张某、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现场
背景追踪
被告人李某有长达十年的吸毒史,2020年5月刚刚强制隔离戒毒结束,朱某是其在戒毒所内认识的“毒友”。其最后陈述称特别后悔,家中两个儿子未成家,父母八十多岁需要照顾,其从戒毒所出来后一直在外务工未沾染毒品,这次禁不住“毒友”朱某的劝说,受朱某之托购买毒品欲送至河南漯河,交友不慎导致再次误入歧途。
被告人张某年逾七旬,妻子患癌,曾因贩卖毒品罪分别于2003年、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七年六个月,其在最后陈述称,原以为靠贩毒可以实现一夜暴富,但三次贩毒血本无归,只“赚”到了十几年牢狱之灾,给子孙脸上“抹黑”,真是得不偿失,悔不当初。
以案说法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向旁听群众讲解了毒品种类、危害、常见的毒品犯罪等禁毒知识,揭开了“毒面纱”。群众零距离参与现场庭审,更直观地认识到毒品对社会、个人及家庭的危害,提高了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法官说
“毒品是人类的公害,打击毒品人人有责,吸毒者吸食毒品后容易出现情绪失控、幻觉,实施自伤等暴力行为,因吸毒导致的经济问题会引发家庭矛盾和滋生违法犯罪,吸毒者实施偷盗、抢劫、卖淫等行为危害社会,增加不安定因素。毒品对未成年人、家庭、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目前社会上有些新型毒品甚至伪装成孩子的玩具在校园售卖,如果不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可能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开庭审判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我们希望被告人对法律有敬畏之心,真诚悔罪,更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惩罚几人,警醒一批人的社会效果。”
旁听群众说
“第一次近距离庭审,感觉特别震撼,被告人与家人见面时后悔莫及、痛哭流涕的情形现在还在我脑海里闪现。毒品的危害太大了!吸毒导致家庭支离破碎,贩毒者失去的不止自由,还有可能家破人亡。今天的庭审也让我懂得了帮助他人购买毒品也可能构成犯罪,既学到了法律知识,也认识到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下一步,临泉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案例指引、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普法惠民。
来源:临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泉法院:巡回审判进乡镇 禁毒普法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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