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加强车辆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29日,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交通局、应急管理局集中约谈全县30家重点违法隐患突出企业。
约谈会上,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孟静首先传达了市交警支队《关于对重点违法隐患突出企业加强监管的通知》,并就企业车辆存在的交通事故突出、“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夯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交管大队大队长李东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严峻形势,客观分析问题,“七一”在即,各运输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原因,要制定防范措施,要规范管理,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绝不能有丝毫松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交管大队对临泉县华都运输有限公司、安徽宝轩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临泉县金路运输有限公司三家多次超员(超载)企业法人处以罚款5000元,对30家重点违法隐患突出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告至县交通局、应急管理局。
来源:临泉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