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巡逻执勤时,发现建设路与迎宾大道路交叉口的临时信号灯被撞倒在地,损毁严重。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8月26日22时许,一辆号牌为皖K1***5的黑色轿车沿临泉县建设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建设路与迎宾大道路交叉口时,与道路中间放置的临时信号灯发生碰撞,事故致临时信号灯受损。事发后,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现场。
民警立即传唤该车驾驶人任某到交管大队进行询问,任某到案后,对自己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任某肇事后逃逸的严重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任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记12分。
临泉交警提醒:希望广大驾驶员应引以为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逃逸,需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来源:临泉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