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一是规范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并按要求规范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界桩、界碑和相应的标识标牌,实施依法保护。二是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环委办〔2021〕66号)要求,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各项整改工作均序时推进。三是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对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86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全面开展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为全县饮用水源精准管理和确保水质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密切关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每季度开展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五是启动地下水水源替代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建成投运,每年减少地下水资源开采量达到1500万吨以上。
(二)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今年省生态环境厅部署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至11月底我县的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7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和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
(三)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消减入河排污量。
根据《关于印发<临泉县沟河排污口(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秘[2021]15号),我县再次启动全县沟河排污口(点)整治工作,按照“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对全县主要河流、大中沟排污口(点)进行排查,共摸排沟河排污口(点)1943个。采用群众自建、政府奖补的办法,通过建设大三格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纳入乡镇污水管网等整治措施,今年7月份完成了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建立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排污口整治成效。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力量,宣传引导村民爱护污水治理设施,成立社会组织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运营,确保三格式化粪池污水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等,以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加强地表水联防联控,实施水污染共保联治。
持续开展水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健全“河长制+检察长制”。我县分别与颍州区、颍泉区建立跨界地表水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区域、上下游联动机制,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在防治方法上,逐步由单一控制向综合协同控制转变;在防治模式上,逐步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在防治目标上,逐步由常规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向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转变。
由通报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我县8条河流48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2%,流鞍河、涎河、界南河和谷河等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县城城区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县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少指标、氨氮排放量减少指标均提前达到省市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