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
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从即日起对公共浴室、足浴等公共活动场所逐步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共浴室、足浴等相关公共活动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开放营业前,要对营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专题组织一次全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同时设置单独房间(包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备用;所有从业人员须持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营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两码联查”、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接待人员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且不得接待安康码显示黄码/红码、行程码显示带“*”的顾客。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场所管理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临泉县商务粮食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