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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022年临泉县中小学学区划分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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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7/22 1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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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主体,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统筹辖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学区划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难点问题。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单校划片方式,科学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县教育局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县教育局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招生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五)坚持保障入学权利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管理和关爱,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县教育局按程序审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各学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初中招生对象为2022届小学毕业生。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学籍未毕业的学生。

各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系统”)(网址http://ahrx.ahjygl.gov.cn)或登录手机“皖事通APP”搜索“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进行网上入学登记,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也可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点,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学校。

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也称“房产证”,下同)等。

(一)农村公办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由乡镇中心校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入学学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方案于2022年7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指导下,通过“入学系统”登记学生基本信息。

(二)城区公办学校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学区划片入学(学区划分见附件4 、附件5)。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城区居民子女入学

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在户籍和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确定入学学区。对于仅有房产、户口未迁入城区的,以房产证地址确定入学学区。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空挂户不作为学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处,但在该区域无房产且不在该区域实际居住和工作,孩子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房产所在地且实际居住)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实际长期居住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下列规定办理:

(1)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拆迁安置或回购(新购)房的,以安置地或回购(新购)房地址(交付并实际入住)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或回购(新购)房未交付使用的,凭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2)祖孙户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户口从未迁移过,且实际居住,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一致的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3)城市低保户。因故未能取得不动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4)自建房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街道、社区两级证明材料的,可依据自建房确定其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但能提供无房证明及街道、社区两级证明材料的,经招生学校实地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5)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全家已实际入住,非本人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凭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6)父母离异或无父母监护。父母离异(其它原因造成无父母监护的)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名下,并与抚养人共同生活的,以抚养人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7)在公租房或廉租房入住。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公租房或廉租房实际入住一年以上,持租赁合同以及水、电、气等缴费凭证(***上姓名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8)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临泉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其入学学区。

2.随迁子女入学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凡持有临泉县居住证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在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以新购房产地址确定入学学区;未办理居住证或在城区无房产的,在务工地或经营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学区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报名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务工需提供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一年以上,即2021年8月1日前),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需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交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一年以上,即2021年8月1日前)、持证人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门店租赁合同)、实际经营证明材料(水电费***等);在城区从事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的需提供与出租车(公交车)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营业执照、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出租行业一年以上,即2021年8月1日前)。

(4)非本县户籍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本县户籍须提供在城区居住的合法证明(如房产证或租房协议、街道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等)。

3.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会同当地民政部门,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能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入学安置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做到一个不漏。

5.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对驻临部队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驻地学区入学或安排到驻地所属中心校辖区内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对临泉籍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或就近就便安排到户籍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现役军人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3)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县内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创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临泉登记注册公司,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或就近安排到当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4)县政府招商引资***商的子女入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工业项目***额达1000万元,农业项目***达500万元的,项目***人子女入学,需项目属地街道政府或经开区管委会、县招商***促进中心出具证明,并持***人居住证或租房证明及临泉注册企业营业执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或就近安排到当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5)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或工作组织调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城区未购房的,其子女可在工作地学区学校入学。

(6)渔民子女按其上岸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7)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8)其他特殊群体,经相关部门认定,由临泉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县教育局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需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采取“免试、划片”入学政策,报名条件参照城区公办学校入学办法。要优先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设置任何障碍拒绝接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到约定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中心校要派专人负责落实好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电脑摇号等各项工作,并建立新生入学工作台账。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制定方案,确定免费办法(划定学区内的必须享受)、免费对象等,不低于合同约定比例。上报学籍前将方案、免费名单经中心校审核后一并报县教育局行审股、基教股、财审股各一份。

五、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

六、工作要求

1.强化招生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成立领导组织,落实责任。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各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将派工作人员到城区初中学校和街道中心校担任观察员,指导、监督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街道中心校也要向辖区公办小学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驻观察员,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派驻观察员名单报县教育局。

2.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县教育局要及时通过公告、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学校要通过宣传单、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把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安排专人接受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学生家长释疑解惑,做好服务,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满意度。

3.严格监督问责。各校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县教育局要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于违规招生入学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罚。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4.加强防疫措施。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提前公布线下报名登记、审核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按照分时错峰原则做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入学报到等工作。招生期间,校园内要定期进行消毒,有序组织家长和学生报名登记,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家长扎推、聚集。学校在设置报名点或咨询点时,要选择通风良好的办公场所,在接受家长咨询、收取报名材料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558-6402191

监督电话:0558-6402176


附件:

1.临泉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2.临泉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流程

3.临泉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

4.临泉县2022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5.临泉县2022年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

6.临泉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临泉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时间

   

7月25日前

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7月26—8月4日

学校宣传招生政策,学生家长准备招生材料。

8月5—10日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学校收取相关证明材料。

8月11—12日

民办学校线下资格审核;民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通过招生入学系统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县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公办学校组织对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审核材料。

8月13—14日

公办学校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审核材料。

8月15—16日

公办学校对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其他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登记、审核材料。

8月17—21日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通过招生入学系统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县教育局审核。

8月22—23日

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新生报名。

9月30日前

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附件4

临泉县2022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一、城关街道中心校

阜临小学:光明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城中路以东,临鲖路以北。

阜临小学新建路校区:光明路以西,新建路以南,前进路以北,解放路以东。

育新小学:光明路以西,临鲖路以南,新建路以北,城中路以东。

城南小学:城中路以西,新建路以北,泉河坝以南,西至西一环;西一环以西,流鞍河以北,古沈大道以东,泉河坝以南。

顺河街小学(阜临小学顺河街校区):光明路以西,人民路以北,泉河坝以南,西至西一环;曹庄行政村、迎新社区、董李行政村。

四化路小学(阜临小学四化路校区):西一环以东,解放路以西,新建路以南,四化路以北;西一环以西,临鲖路以南,兴泉大道以北,西至西城社区;临鲖路以北,古沈大道以西,泉河坝以南,西至古城社区、杜庄社区。

二、城东街道中心校

医药希望小学:泉河以北城东街道辖区;城关街道迎新社区、曹庄行政村、董李行政村。

城东小学:光明路以东,临鲖路以北,交通路以西,北至泉河(含水上船民)。

胜利小学:光明路以东,新建路以北,交通路以西,临鲖路以南;光明路以东,前进路以北,港口路以西,新建路以南。

新建路小学:港口路以东,前进路以北,交通路以西,新建路以南;交通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前进路以北;前进路以南,于王沟以东,建设路以西,兴业路以北。

三、城南街道中心校

幸福路小学:光明路以东,教育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幸福路以北;光明路以东,幸福路以南,于王沟以西,霞光大道以北;光明路以东,霞光大道以南,建设路以西,庐阳大道以北(含庐阳大道以南的樊郭庄、代老庄辖区)。

前进小学:光明路以西,前进路以南,四化路以北,解放路以东。

恒信光彩小学:光明路以西,四化路以南,兴泉大道以北,西至西一环。

新汇英实验小学(民):白沟以西,幸福路以南,于王沟以东,霞光大道以北(含新汇英学校)。

四、田桥街道中心校

城中路小学:光明路以西,兴泉大道以南,霞光大道以北,解放路以东。

城中路小学文治路校区:解放路以西,兴泉大道以南,金城路以北,古沈大道以东(含古沈大道以西的戴营社区戴营自然村,三合社区的徐楼、半拉庙自然村);光明路以西,霞光大道以南,金城路以北,解放路以东。

田桥中心小学:前王社区,满楼社区,大王社区;八里陈社区未拆迁户。

蒋寨小学:蒋寨居委会,戴营社区,李营居委会的李楼自然村。

李老庄小学:李老庄居委会,李营居委会(不含李楼自然村),大谢居委会(不含王营自然村),前刘寨居委会,孙庄居委会。

于营小学:于营居委会,南张居委会,大谢居委会王营自然村。

文承小学(民):八里陈社区未拆迁户;规划中的345国道以北满楼居委会于庄、柴小寨、孙庄、小韦庄和大王庄居委会柴张庄、北小王庄、张庄、柴老庄、小杜庄,柴小庄。

艺迪小学(民):兴泉大道以南,沈郢路以西,幸福路以北,古沈大道以东。

五、邢塘街道中心校

邢塘街道行知学校:建设路以东,兴泉大道以北,姜尚大道以西,北至泉河;于老社区,北园社区,齐庄社区。

迎仙路小学(幸福路教育集团迎仙路校区):建设路以东,兴泉大道以南,白沟以西,幸福路以北;兴泉大道以南,白沟以东,霞光大道以北,姜尚大道以西;建设路以东,霞光大道以南,白沟路以西,庐阳大道以北。

邢塘中心小学:邢塘社区,霞光路以北的南园社区,刘桥社区。

牛庄小学:牛庄社区,郭营社区。

智慧九年制学校(民):建设路以东,兴泉大道以北,前进路以南,白沟路以西。

腾飞路九年一贯制学校:霞光大道以南,白沟以东,姜尚大道以西,南至外环南路(含邢塘街道王楼社区、姜尚大道以东及外环南路以南辖区范围)。

六、兴业路实验学校

光明路以东,兴泉大道以北,于王沟以西,前进路以南;于王沟以东,兴业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含丽阳豪苑),兴泉大道以北;光明路以东,兴泉大道以南,建设路以西,教育路以北。

七、城关街道张营中心校所辖小学学区由张营中心校负责划分。


附件5
临泉县2022年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


临泉三中:兴泉大道以南,光明路以西,金城路以北,古沈大道以东(含古沈大道以西的戴营、徐楼、半拉庙自然村);教育路以南,光明路以东,于王沟以西,霞光大道以北。

临泉四中:光明路以西,兴泉大道以北,古沈大道以东,北至泉河(含古沈大道以西的古城社区、张楼社区、杜庄社区)。

临泉五中:光明路以东,四化路以北,于王沟以西,北至泉河(含水上渔民);光明路以东,四化路以南,港口路以西,兴泉大道以北;于王沟以东,兴业路以北,建设路以西,北至泉河(含东、西常湾)。

临泉六中:城东街道所辖辛庄社区、泉北社区、张寨社区;城关街道所辖迎新社区、曹庄社区、董李社区。

临泉七中:建设路以东的邢塘街道辖区。

临泉八中:田桥街道辖区(已划入临泉三中学区除外)。

临泉九中:古沈大道以西城关街道辖区。

兴业路实验学校:兴泉大道以南,光明路以东,教育路以北,白沟以西;兴泉大道以北,建设路以西(含丽阳豪苑),兴业路以南,港口路以东;兴业路以北,于王沟以西,四化路以南,港口路以东。

邢塘街道行知学校:建设路以东,兴泉大道以北,姜尚大道以西,北至泉河;于老社区,北园社区,齐庄社区。

腾飞路九年一贯制学校:霞光大道以南、白沟以东、姜尚大道以西、南至外环南路(含邢塘街道王楼社区、姜尚大道以东及外环南路以南辖区范围);白沟以东,霞光大道以北,姜尚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南。

新汇英学校(民):霞光大道以北,白沟以西,教育路以南,于王沟以东。

临化完全中学(民):光明路以东,霞光大道以南,白沟以西,庐阳大道以北(含庐阳大道以南的樊郭庄、代老庄辖区)。

城东街道新新中学(民):城东街道辛庄社区。



附件6


临泉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城关中心校

0558-5391985

临化中学

0558-6165805

15955893157

阜临小学

0558-6536099

田桥中心校

(城中路小学)

0558-5392516

阜临小学新建路校区

0558-3962716

文治路小学

(城中路小学文治路校区)

17356967059

城南小学

0558-5391688

文承小学

13966847758

育新小学

0558-5393973

艺迪小学

15398151712

顺河街小学

0558-3963813

邢塘中心校

0558-3963639

四化路小学

(阜临小学

四化路校区)

0558-5391803

迎仙路小学

(幸福路教育集团迎仙路校区)

0558-5395868

城东中心校

0558-6588177

智慧九年制学校

13966819877

医药希望学校

0558-6588199

13966817929

腾飞路九年制学校

0558-3963639

18105682331

胜利小学

13965745680

临泉三中

0558-5398602

城东小学

0558-5391289

临泉四中

0558-6539379

新建路小学

18726529350

临泉五中

0558-6586029

城南中心校

0558-6188016

临泉六中

0558-3963991

0558-3963923

幸福路小学

0558-6188023

临泉七中

13965738558

15855810860

前进小学

0558-5391915

临泉八中

13855868346

恒信光彩小学

0558-5395607

临泉九中

0558-6559007

13965574078

新汇英学校

0558-6511666

兴业路实验学校

0558-396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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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波勒超自然现象
  • 发表于:2022/7/22 18:43:10
  • 来自:安徽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理解肤浅:大山的孩子不能走出来
止语
2022-07-23 00:38:47 回复
安静生活
安静生活: 房租没有到期,拆迁房已确定安置地点的,老家房子被拆 了,让我们回老家上学合理么,
2022-08-05 08:5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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