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解决了一桩心事,辛苦你们忙到晚上九点多,非常感谢法官……”在家事调解室里,刚签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对法官表达了衷心感谢和敬意。
近日,临泉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小亚(化名)与小倩(化名)于2017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交往期间,二人因性格、生活习惯不合,于2019年底分手。两人未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办理结婚登记。分手后,小亚认为,为缔结婚姻向小倩及其父母共支付各项彩礼款10余万元、三金及若干礼品应返还。对彩礼数额小倩并不认可,称仅收到1万余元及戒指一枚。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小亚于是将小倩及其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共计12万元。
主审法官李世光考虑到双方争议大,案件复杂,决定组成合议庭进行二次审理,并邀请熟悉本地婚嫁习俗的陪审员参与庭审,以便查清案件事实。
开庭前,原、被告及其亲朋在法庭门口恶言相向,大打出手,后报警才平息争端。庭审中,原、被告针对彩礼款的数额进行举证、质证,并申请十个证人出庭作证,合议庭成员也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仔细询问,争取最大程度查明案件事实。本次庭审历时四个小时。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一致认为,双方家庭因此事已多次产生冲突,如果一判了之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甚至会激化矛盾引发社会隐患,只有加大调解工作,双方解开心结,才能真正案结事了。
李世光法官首先从法理角度耐心阐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当返还,但返还数额应结合同居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予以酌定。回归情理,法官又进行了一番劝慰,本是喜结连理的好事,现在却造成仇人相见的局面,双方应顾念往昔情分,好聚好散,各退一步,不应再给彼此家庭造成新的伤害。通过法官耐心地劝解,双方的僵局逐渐被打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22000元及钻戒一枚,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以解决。
下一步,城关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纠纷化解、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四到位一提升”,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以人民法庭的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来源:临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法官巧解彩礼案,案结事了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