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人一座,禁止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2.读者离开图书馆时,应带走自己的物品。因事暂时离开,应在30分钟内回到座位,否则视为占座。
3.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天13:00、18:30、22:00左右清理占座物品。若读者发现有位置被占30分钟以上,请联系工作人员对桌面物品进行清理。
4.对占座物品处理方式如下:凡属本馆图书将被重新整理上架,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
5.请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尤其是手机、电脑等,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
请广大读者相互监督,自觉遵守图书馆规定,文明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秩序。
临泉县图书馆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