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址:贵州***县城关镇黎明村四组349号1号
身份证号:5224241988****4425
案 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执行标的:28026.53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0558-6403013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3年11月2日起至2024年11月2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叶正秀的,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给予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