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看看黄历※
今日推荐
城市心情
论坛专题
论坛签到
社区图吧
用户中心
帮助中心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自临泉购房消费券推出以来
引起了社会热议
针对大家关注的一些热点话题
小编专门给大家做了整理
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购房人在临泉县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商品住房,不含非商品住房),并通过“皖事通”“免申即享”服务***已领取购房消费券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可以享受购房消费券政策补贴。
补贴标准:
可以享受实际支付房价款的1.5%比例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应缴纳契税金额);房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实际支付房价款为准。
临泉县购房消费券政策自实施以来,购房者通过“皖事通”APP线上申领购房消费券达386人次。热点问题解答汇总如下:
答:可通过“皖事通”***-“政策奖补”-“随时即享”-“临泉县购房消费券在线申请”,按程序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点击上方划线字体,查看具体操作流程)
答:只要符合购房消费券发放对象条件,在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含)期间购房且已领取购房消费券,即可享受政策补贴。对领券、买房的先后顺序,不作要求。
答:不可以。补助对象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的购房者。
答:不可以。符合购房消费券发放对象条件且在临泉县中心城区购房的,可以享受政策补贴。
答:不可以。须在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含)期间购买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
答: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消费券兑现阶段,审核相关部门对解除合同的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购房人撤销备案后在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期间仍由同一购房者(含配偶、未成年子女)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重新网签备案的,则不予补贴。但是,购房人如能提供房屋质量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司法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书解除合同并撤销备案的除外。
答:您既符合“高校毕业生购房”条件,也符合“农民进城购房”条件,可以任意选择类别;但是一套住房只能使用一张购房消费券,不可重复享受。
答:你有以下两种购房选择,可以申领购房消费券。
(1)若你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夫妻、未成年子女)无住房的,则可购买新建首套商品住房。
(2)在临泉县中心城区内购买二手商品住宅。
答:卖出家庭住房后(须有不动产卖出交易记录),在1年期内且在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改善型换购住房”申领购房消费券条件。
答:打开“皖事通”—“阜阳市免申即享***”,点击“办理进度”,即可查看各审核部门对你申请件的审核意见。如果申领成功,可查看到购房消费券图片。
答:所购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购房消费券兑现申请。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兑现申请资格,相关部门不予受理。当前,临泉县购房消费券兑现线上***正在搭建中,届时会通过“临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告知。
要买房的赶紧学起来
能省不少钱!
扩散 提醒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
欢迎评论区留言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注意:视频地址非网站地址,支持优酷、土豆、搜狐、乐视等视频网站提供的视频地址
旺旺狗
兔斯基
蘑菇
悠嘻猴
土豆
猪猪
QQ
洋葱头
唛哩轰
喜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