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选址位于临泉县邢塘街道应湾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临泉县邢塘街道应湾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建设内容:项目采用污染源移除污染途径阻断+抽出-异位处置+环境恢复监测的总体方案,对总占地面积约135亩垃圾填埋场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防治,主要实施内容:一是填埋垃圾开挖、筛分和分质处置工程;二是填埋场库区渗滤液抽出与处理工程;三是垂直阻隔防渗墙建设工程:四是地下水抽出-异位处置工程;五是修复后效果评估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电话:0558-6569600
通讯地址:临泉县四化西路81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51-65544196
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06-1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与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来源: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选址位于临泉县邢塘街道应湾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临泉县邢塘街道应湾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建设内容:项目采用污染源移除污染途径阻断+抽出-异位处置+环境恢复监测的总体方案,对总占地面积约135亩垃圾填埋场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防治,主要实施内容:一是填埋垃圾开挖、筛分和分质处置工程;二是填埋场库区渗滤液抽出与处理工程;三是垂直阻隔防渗墙建设工程:四是地下水抽出-异位处置工程;五是修复后效果评估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电话:0558-6569600
通讯地址:临泉县四化西路81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51-65544196
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06-1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与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来源: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选址位于临泉县邢塘街道应湾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临泉县邢塘街道应湾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建设内容:项目采用污染源移除污染途径阻断+抽出-异位处置+环境恢复监测的总体方案,对总占地面积约135亩垃圾填埋场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防治,主要实施内容:一是填埋垃圾开挖、筛分和分质处置工程;二是填埋场库区渗滤液抽出与处理工程;三是垂直阻隔防渗墙建设工程:四是地下水抽出-异位处置工程;五是修复后效果评估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电话:0558-6569600
通讯地址:临泉县四化西路81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51-65544196
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06-1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与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来源: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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